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5年本)》已经2024年10月12日第1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务院同意,现予公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
四川省:钨钼制品及钨钼丝材;
陕西省:新能源材料,钼、钨、钒等特种合金材料,特种非金属材料、特种橡胶材料、高硅氧玻璃纤维、高温合金、3D打印材料、超导材料、等新材料研制生产(不包括矿山开采、选矿);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:铁、锰、铜、镍、铅、锌、钨、锡、钛、锑、镁、稀有金属和稀散金属勘探、有序开采、精深加工、加工新技术开发及应用
广西壮族自治区:铜、铝、钨、镁、锡、钢、锌、铅、锑、铟、铼、稀土等高性能新材料开发及精深加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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